在知识经济时代,创新已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引擎。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,其研发投入的积极性与可持续性,直接关系到国家竞争力的强弱。我国持续优化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,旨在通过税收杠杆,有效降低企业创新成本,激发内生动力,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。
一、政策演进与核心价值
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,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在实际发生研发费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再按照一定比例(目前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100%,其他符合条件企业为75%)在税前加计扣除,从而减少应纳税额。这一政策实质上是对企业研发活动的直接税收补贴,其核心价值在于:
- 降低创新成本,提升投资回报预期:直接减少了企业的现金支出(税款),提高了研发项目的预期净收益,鼓励企业将资源更多配置到高风险、长周期的研发活动中。
- 缓解资金压力,改善现金流:尤其对中小型科技企业而言,研发投入巨大且回报周期长,税收优惠带来的现金流改善至关重要,是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撑。
- 传递明确信号,引导资源配置:政策持续加码和完善,向市场传递了国家坚定不移支持科技创新、鼓励实体经济发展的强烈信号,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流向研发创新领域。
二、现行政策的完善空间
尽管政策成效显著,但在执行和设计层面仍存在可优化之处,以进一步激活企业,特别是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:
- 政策普惠性与精准性的平衡:如何让政策更广泛地惠及所有有研发活动的企业(包括传统产业升级中的研发),同时又能精准聚焦国家战略亟需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领域,需要更精细化的设计。
- 简化流程与加强监管的协同:企业普遍反映申报核算复杂、备查资料要求高,增加了遵从成本。需要在简化流程、便利企业的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防范风险。
- 对特殊创新模式的支持:对于委托研发、合作研发、产学研协同创新等模式,其费用归集和扣除规则可以进一步明晰和优化,以鼓励开放式创新。
- 中小企业与初创企业的适配性:这类企业往往财务管理不够规范,研发活动与生产经营活动交织紧密,需要更有针对性、更易操作的指导和服务,确保政策红利“应享尽享”。
三、深化完善路径探析
为更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,激活全社会的创新活力,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完善:
- 持续提高扣除比例并扩大适用范围: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,考虑适时进一步提高加计扣除比例,并将更多与创新直接相关的支出(如高端人才培训、知识产权购买等)纳入加计扣除范围。
- 推行“清单制”与“负面清单”管理:对国家重点鼓励的产业和技术领域实行“正面清单”,给予更优惠的扣除政策;同时明确“负面清单”,提高政策透明度与可预期性。
- 强化数字化赋能与服务:依托税收大数据,开发智能化的辅助申报系统,实现研发项目、费用归集的线上化管理与自动校验,变“企业备查”为“数据共享”,大幅减轻企业负担。
- 实施差异化与阶段性支持:对处于不同生命周期(种子期、初创期、成长期)的企业,设计差异化的支持力度。例如,对亏损的科技型初创企业,可探索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结转抵扣年限的延长,甚至试行退税机制。
- 加强政策协同与宣传辅导:加强科技、财税、产业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与政策协调,形成支持创新的合力。通过多渠道、多形式的宣传与精准辅导,确保政策深入人心,提升政策知晓度和运用能力。
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,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安排,是营造优良创新生态的关键一环。通过持续优化这一政策工具,使其更公平、更便捷、更有效,必将进一步点燃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热情,疏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、经济强的通道,为构建新发展格局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奠定坚实的微观基础,让创新活力在全社会充分涌流。